各二级学院:
根据《韩山师范学院就业指导工作管理规定》(粤韩师【2017】193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对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奖励。经报主管学校领导同意,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经费使用意见。具体奖励方案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提出,经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后执行。其中,奖金中的“发放奖金”部分请于6月21日前把具体奖励方案和签领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信息楼A205)。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O 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