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1〕32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就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自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去向自查。各二级学院要对毕业生上报的就业资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针对灵活就业的就业证明材料进行复核,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核对,确认本人签名,严防毕业生“被就业”。确保形成数据由学生自主填报、院系审核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就业协议书自查。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中签订的电子就业协议进行核查,是否存在以实习形式签订电子三方协议的情况。
三、落实“四不准”要求。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12日上午11:00前将PDF电子版(需加盖公章)报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杨志亮 邮 箱:jyzdzx@hstc.edu.cn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