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毕业去向自查。目前部分二级学院毕业生灵活就业比例偏高,各二级学院要对毕业生上报的就业资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针对灵活就业的就业证明材料进行复核,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核对, 确认本人签名,严防毕业生“被就业”。对于已经离职的毕业生,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跟进工作,要敦促已经落实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及时更新就业单位;对于尚未落实新就业单位的,要把毕业生去向改为“待就业”。对于就业信息填报不规范,如单位类型出错、单位名称和信用代码不匹配、薪酬待遇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各二级学院要做好修改完善,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规范。
二、开展就业协议书自查。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中签订的电子就业协议进行核查,不得强制毕业生、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
三、落实“四不准”要求。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 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的自查工作,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7 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报就业指导中心杨志亮OA邮箱。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