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院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指导、重点推荐、 重点落实”原则,加大条件保障,制定帮扶计划,细化帮扶措施, 确保对有就业意愿并愿意接受帮扶的困难毕业生实施 100%帮扶,确保家庭困难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一人一档”“一 人一策”台账式管理和跟踪情况统计工作。鼓励困难毕业生到学校、广东省、国家各就业服务平台注册,主动发布简历,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同时重视、关注各平台精准推送的就业岗位信息。针对每一位未落实工作的困难毕业生,要至少开展3 次谈心谈话(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推荐3 个有效岗位、 组织参与3 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并将每次帮扶工作情况登记在册,及时跟进困难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情况,开展有温度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三、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资助管理系统中的困难生数据及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数据(通过OA邮箱发送),认真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并于2022年 8 月 22 日前,将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报告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报送至杨志亮OA邮箱。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