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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5-22|浏览次数:1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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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做好202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毕业生按时申请派遣

(一)填报派遣信息

1.从即日起至6月3日,毕业生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智慧办事大厅——就业派遣版块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具体方案参照下表:

派遣性质

具体情况

正常派遣(签发报到证)

1. 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取得接收函的;

2. 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派回生源地的(此类情况的学生自己无需登录系统报送);

3. 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的,派回生源地(此类情况的学生自己无需登录系统报送);

境内升学(不签发报到证)

1. 本科考取国内研究生,已取得录取通知书的;

2. 专科考取国内本科,已取得录取通知书的

注:1.接收函可以是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接收证明,也可以是中央直属、省直属单位或企业的录用函,或者是在就业协议书上盖有具有人事权单位的公章。

 

2.有以下情况的学生可以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校就业中心)申请“暂不派遣”,暂不签发报到证,档案暂留学校,最长不超过择业期限。

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尤其是考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员的,还在办理相关手续,尚未拿到接收函的;

2)考研通过初试,尚未复试,或复试结果未出的;

3)报名专升本考试的,尚未被录取的;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办理的,要详细说明理由。

申请流程:学生填报附件1《韩山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生暂不派遣申请表》于2020年5月31日前以电子档形式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审核后于2020年6月3日前将申请表汇总提交至校就业中心,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取消流程:(1)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已经取得接收函后(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可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更改派遣性质,取消暂不派遣,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或生源地的电子报到证。(2)由于研究生复试结果未公布或参加专升本考试未录取而选择“暂不派遣”的毕业生,结果公布后拿到录取证明的同学应及时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暂不派遣”更改为“境内升学”,取消暂不派遣,并填报相应的档案接收信息。取消暂不派遣后,应及时向校就业中心申请邮寄档案。

 

3.6月4日起至6月9,校就业中心进行审核并将形成的就业方案提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没有接收单位的学生就业方案默认派回生源地。

4.6月10日起6月15日系统暂时关闭6月10日起,省就业指导中心将依据就业方案生成电子报到证,毕业生可查看、下载电子报到证。

5.6月16日后,如有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有接收函的,可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智慧办事大厅——申请改派版块重新填报就业方案。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规范、准确填报派遣信息毕业生要严肃对待就业材料,禁止填报与真实就业状况不符的就业方案。由派遣信息形成的就业方案涉及到毕业生报到证签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事宜,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核对毕业生学籍数据,确保报到证的姓名、专业名称与毕业证的姓名、专业名称一致;及时核对毕业生的就业单位信息和档案去向,做到规范、准确,以便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相关手续。

2.出国按回生源地派遣。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毕业生的就业方案由校就业中心编制,按照回生源地进行派遣

3.延期毕业学生相关注意事项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校就业中心将其派遣性质报为“不纳入派遣方案”,不签发报到证。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后两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可向校就业中心申请派遣,需提供材料:①毕业证书;②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自行登录www.chsi.com.cn免费办理);③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申请派遣完成后,要申请邮寄档案。

4.境内升学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申请境内升学(硕士、专插本)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提出申请,经校就业中心审核同意后,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二、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1.做好就业择业期政策宣传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我省高校毕业生实行就业择业期政策,本专科、硕士研究生择业期为两年,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五年。各二级学院要主动开展就业择业期政策宣传,鼓励毕业生先积极就业再择业,确保毕业生掌握、用好政策。

2.推广使用电子就业报到证。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第八条 政务服务中使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省就业中心已采用电子签章签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电子就业报到证,并逐步停止签发纸质就业报到证。2020届毕业生原则上只签发电子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确实需要纸质报到证的,由学生向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毕业生申请的纸质报到证遗失,凭电子报到证办理有关就业报到手续,不再补办或开具纸质证明。电子报到证生成后,由二级学院通过“管理系统院校端”下载打印报到证,存入学生档案。

3.推广使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为更好向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省就业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将不定期推送就业创业最新动态和招聘岗位等信息。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毕业生关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办事大厅”进入小程序,高校毕业生通过实名认证后可办理填报就业派遣、就业信息、电子报到证、调整改派等事项。

4.做好调整改派工作7月1日起,2020届毕业生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公众号小程序入口申请办理调整改派,经校就业中心审核同意后,毕业生即可直接在网上领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报到证,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或打印报到证。调整改派后原则上不再签发纸质报到证,也无需到省教育厅政务办事大厅办理。

调整改派需上传材料:①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则提供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外省生源同类情况可不提供); ②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5.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业生离校后,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校就业中心下发的有关整理档案的通知要求及时整理学生档案

6.做好港澳台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级学院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就读的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9号)要求做好港澳台毕业生就业信息的上报和统计工作就业意愿,并持有内地(祖国大陆)有效接收证明的港澳台毕业生可以向校就业中心申请签发报到证,如港澳台生毕业两年内需要在内地(祖国大陆)进行调整改派,办理手续和要求与内地生一致。

7.继续关心离校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后,各二级学院要督促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继续关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建档立卡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等群体就业状况,引导他们及时在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做好实名登记,主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三、做好就业信息报送工作

二级学院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20号)要求,认真落实统计工作“四不准”要求,规范填报就业类型,认真核实就业信息,确保毕业生个人信息安全和就业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跟踪毕业生就业状况。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撰写就业工作总结,于12月19日前提交至校就业中心OA邮箱

2.省就业中心官方网站:http://job.gd.gov.cn

院校端地址:https://job.gdedu.gov.cn/school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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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68-2318783,微信咨询号:13829066765(仅限微信咨询)

 

 附件1:韩山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生暂不派遣申请表

韩山师范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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