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新政汇总(截至5月29日)
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达874万人,创历史新高。就业总量的持续增加,以及结构性矛盾的依然突出,使得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不期而至,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带来了更大的影响。为确保就业稳定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党中央、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及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政,有效应对突发状况。
为帮助毕业生更好地了解最新政策,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的主要政策汇总如下。
一、近期出台的部分主要政策
(按政策落款日期先后排序)
二、政策要点摘录
(一)就业管理
——适当延迟录用接收。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国办发〔2020〕6号)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国办发〔2020〕6号)
——适当延长毕业生择业时间。各地各高校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就业签约时间,及时为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教学〔2020〕2号)
(二)招聘活动
——教育系统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之前,要暂停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要充分利用部、省、校三级联通的就业网络体系以及社会招聘网站,联合举办“2020届高校毕业生全国网络联合招聘——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24小时365天招聘活动),各地各高校要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上述网上招聘活动。(教学〔2020〕2号)
(三)基层就业
——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国办发〔2020〕6号)
——出台改革措施,允许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国办发〔2020〕6号)
——对今明两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约定试用期。(人社厅发〔2020〕27号)
(四)招收录用
——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国办发〔2020〕6号)
——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国办发〔2020〕6号)
——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社厅发〔2020〕27号)
——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暂不组织现场笔试、面试,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笔试、面试。(人社厅发〔2020〕27号)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人社厅发〔2020〕27号)
(五)参军入伍
——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参军入伍激励政策,大力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国办发〔2020〕6号)
——推迟上半年征兵工作。将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征兵任务合并至下半年一并完成,新兵分拨计划上下半年合并组织。征集时间调整为8月1日开始,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和军龄起算时间统一为2020年9月1日。(来源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有关公告)
——应征男青年报名截止2020年8月1日,已完成上半年报名的将自动转入下半年应征报名;应征女青年报名截止2020年8月5日,已完成上半年报名的,除年满23周岁的2019届应届大学毕业女青年外,其他人员自动转入下半年应征报名。(来源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有关公告)
(六)升学考试
——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国办发〔2020〕6号)
——增加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扩大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主要向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集成电路、软件、新材料、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等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倾斜。扩大今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规模,主要由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向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向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和预防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应急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护理等专业倾斜。(教学〔2020〕2号)
——推迟原定3月2日开始的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原定5月24日的考试时间是否推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来源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申请转至2020年下半年考试或申请退费,前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和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一年。(来源于教育部有关公告)
——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统一考试于6月13-14日进行,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统考科目)于6月13日进行。广东省考生可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相关公告。(来源于广东省教育厅)
——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请广东省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eea.gd.gov.cn)以及微信公众号(ID:gdsksy)发布的后续信息。(来源于教育部有关公告)
——原定于3月份报名、4月份考试的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延迟,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广东省考生可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相关公告。(来源于教育部有关公告)
(七)就业帮扶
——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省倾斜。(国办发〔2020〕6号)
——强化湖北等重点地区就业帮扶。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湖北高校招募规模。配合有关部门,增加中央基层项目在湖北高校的招募计划。更大力度扩大湖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举办面向湖北高校以及湖北籍学生的专场网上招聘活动,高校要协调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教学〔2020〕2号)
(八)权益维护
——在教育系统招聘活动中,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教学〔2020〕2号)
(九)部分等级考试
——取消原定于2020年3月21至22日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来源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公告)
——取消原定于2020年3月21至24日,5月30日至6月2日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来源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公告)
——取消原定于2020年3月28至30日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来源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公告)
——取消原定于2020年5月16至17日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来源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公告)
——取消原定于2020年5月23至24日的书画等级考试(CCPT)。(来源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公告)
——取消原定于2020年5月23至24日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CET-SET)。(来源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公告)
——原定于2020年6月13日举行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延期并分两次举行,考试日期分别为7月11日和9月19日。(来源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公告)
以上政策仅供参考。请密切留意相关部门出台的最新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