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1名,初中3名,高中1名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
2、具有担任教师的良好专业水平,具备较好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持有教师资格证,优秀师范院校毕业优先;
2、在职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